什么是臨時建筑?
從法律時效層面去定義:臨時建筑是指單位和個人因生產、生活需要臨時建造使用,結構簡易并在規定期限內必須拆除的建(構)筑物或其他設施。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在法律上作出強制性規定,按照《城鄉規劃法》、《土地管理法》規定:“臨時性建筑使用年限不得超出二年,并應當在批準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。”臨時建(構)筑物不予確權發證,不得改變使用性質,因特殊原因需延長使用的,建設單位應在期滿前申請延期,且延期申請只能一次。已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準延期,那么它在性質上屬于違法建筑。
違法建筑是指未經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,未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,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構筑物。臨時建筑也需要規劃土地主管部門批準,在取得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是合法建筑,超過兩年期限而未獲準延期,那么就屬于違法建筑。
從結構設計層面去定義:在設計使用年限內,結構和結構構件在正常維護條件下應能保持其使用功能,而不需進行大修加固。設計使用年限應按現行國家標準《建筑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》GB50068確定:(1)臨時性結構,設計使用年限為5年,(2)易于替換的結構構件,設計使用年限為25年,(3)普通房屋和構筑物,設計使用年限為50年,(4)紀念性建筑和特別重要的建筑結構,設計使用年限為100年。若建設單位提出更高要求,也可按建設單位的要求確定。膜結構建筑采用的PTFE、PVC、ETFE膜材的質保期都在10~15年,使用壽命超過15~25年。因此,無論是從法律時效層面,還是結構設計層面,膜結構(包括張拉膜和充氣膜)都可以不是臨時建筑。
膜結構(包括張拉膜和充氣膜)是不是合法建筑呢?如果依照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,在施工前已經取得建設、土地、規劃等主管部門的批準,或者施工后補辦了相關批準證書、權屬證書,就是合法建筑。
如果未取得建設、土地、規劃等主管部門的批準而擅自建設的就是違法建筑,即使是臨時建筑。
鳥巢和水立方就是合法的永久膜結構建筑;服貿會展館就是合法的臨時膜結構建筑